人文社會學院於115學年度第1學期修正「人文社會學院教師聘任暨升等評審辦法」,最新辦法請至本校行政章則彙編平台中查閱。
修正重點:
1. 修正本院教師以專門著作送審者,其專門著作為合著時,僅以「非本校學生」的作者人數計入加權比例,以及升等副教授之最低點數改為9點 (第六條)
2. 依據南臺科技大學教師聘任暨升等評審辦法(1150701校教評會修正通過),修正擬提出專門著作升等送審者之著作需與「系所專業」相符 (第三條),及修正本院受理系所推薦升等之資料期間 (第九條)。
最新辦法下載:https://my.stust.edu.tw/sys/read_attach.php?id=3333145




